作者:杭吉干细胞科技 医学编辑团队
- 内容声明:本文基于国家医保局《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6〕23号)及官方政策解读撰写,仅供科普参考,不构成任何临床或注册申报建议
- 利益相关声明:杭吉干细胞科技与国家医保局及其关联机构无商业合作或利益关联
核心速读:一项生物医学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病床,往往要经历漫长等待。产品获批只是起点,仅价格立项和收费准入,短则半年,长则两三年。2026年9月15日,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6〕23号),把价格立项节点大幅前移: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申请被卫生健康部门受理,即可由三级医院向省级医保申请价格预立项[1]。
核心要点:①预立项由1家三级医院牵头直接向省级医保部门申报,同一技术或产品首家申报后其他机构无需重复申报;②申报时间节点——新技术自获准进入临床研究之日起,其中生物医学新技术自临床转化申请被卫生健康部门受理之日起;③预立项不是正式收费许可,也不等于进医保报销,最终能否转化取决于技术产品能否获得卫健、药监部门批准应用;④对细胞治疗行业意味着——CAR-T、TCR-T、间充质干细胞等若形成独立医疗服务项目,可借预立项提前明确计价单元与成本结构。

临床转化刚受理,价格预立项就能报:国家医保局为生物医学新技术“定价前置”
一、“先获批、再立价”的老问题,终于有了新解法
过去新技术通常“先获批、再立价”。细胞治疗因个性化强、成本高、项目新,常出现临床可用但医院无收费编码、企业不知如何定价的空窗。国家医保局在编制40批立项指南过程中,已统一新增质子放疗、手术机器人、脑机接口置入等200余项价格项目,打通了存量创新技术的收费渠道。但针对下一阶段增量新技术、新产品,价格立项滞后仍是一道坎。
新规改为 “并联”模式。新技术进入临床研究即可预立项,其中生物医学新技术自卫健受理临床转化申请起可报;创新医疗器械自进入药监特别审查程序起可报;至正式获批前,省级医保提前做价格评估,获批后快速转为正式价格项目。
适用分三类:临床价值大、诊疗手段突破的新技术;解决重大需求、提效率精度的新设备;填空白、改术式、患者获益为主的新耗材。
不纳入预立项范围:适宜按药品或耗材单独收费、无需另立价格项目的;常规迭代产品;普通诊断试剂。
价格合理性论证:设备折旧或耗材占比超60%、单耗材超5000元需补充合理性论证。
二、对细胞行业意味着什么
CAR-T、TCR-T、间充质/胚胎来源干细胞等属生物医学新技术,若形成独立医疗服务项目(如细胞采集、基因修饰、扩增质控、回输随访),可借预立项提前明确计价单元与成本结构。
价格沟通从“获批后”提前到“转化前”,企业可更早验证医院端收费模型,头部中心可把单采、制备、质控、回输拆成可收费项目,减少“做了违规、不收亏本”的尴尬状态。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再生医学研究所所长何志颖打了个比方: “预立项相当于在生物医学新技术转化通道后面接上医保价格快车道,把从临床转化到价格落地、患者可及的链路周期压缩一半。”
三、国际视野:日本走得早,中国起点更高
把目光投向日本,会发现类似的制度创新并非没有先例。日本2014年启动 “条件及期限付批准”制度,允许再生医学产品在有效性得到“一定程度推定”的阶段即获准上市,后续再收集真实世界数据验证。2026年,日本首款iPS细胞来源再生医疗产品获批保险覆盖,药价约5500万日元(约合人民币260余万元),同时配套“先驱审查指定制度”给予优先审评和药价加算。
但日本模式的核心是“先上市、后验证”,与中国的“预立项”有本质区别。中国新政的思路是“先立项准备、获批即落地”,并不降低审批标准,而是在不放松安全有效性门槛的前提下,把价格政策评估提前到审批阶段并行推进。从制度设计的严谨性看,预立项的“高标准、严要求”门槛设置,加上“暂停受理资格”的退出机制,实际上比日本“条件批准”模式在质量把控上更为审慎。
四、边界必须写清
预立项不是正式收费许可,也不等于进医保报销。适宜按药品或耗材单独收费、无需另立价格项目的,常规迭代产品、普通诊断试剂不纳入。
若临床失败、疗效不佳或卫健/药监未获批,预立项自动终止;获批后按“新增、附条件新增、兼容现有项目”分类转化。采用附条件新增的,须在承诺期限内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,后续根据评价结果研究转归、降价或终止。
五、几点冷静的看法
这项政策方向清晰,但有几个问题值得持续关注。
第一,预立项结论的“含金量”取决于各省的执行尺度。国家医保局明确要求严把质量关,防止“一哄而上”,并对把关不严的省份采取暂停受理资格等措施。但省级医保部门在专业评估能力上参差不齐,能否精准识别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创新、而非被概念包装所左右,仍需观察。
第二,“一省立项、全国跟进”的协同效率。预立项由一家三级医院牵头申报,首家申报后其他机构不再重复受理。这一设计减少了重复论证成本,但也意味着首个申报省份和医院的选择至关重要。如果第一家申报的技术路线最终未能获批,其他省份的跟进节奏是否会受影响,需要建立更灵活的调整机制。
第三,从预立项到正式收费之间仍有不确定性。预立项提供的只是一份“立项指引图”,最终能否转化取决于技术产品能否获得卫健、药监部门批准应用。对于细胞治疗企业而言,预立项能提前明确计价单元和成本结构,但真正的商业化收入仍要等到正式获批之后。企业不宜将预立项结论过度解读为市场准入的“保证”。
但无论如何,这项制度切中了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的关键环节。从“被动等待”到“主动衔接”,方向对了。
六、常见问题解答(FAQ)
七、参考资料
[1] https://www.nhsa.gov.cn/art/2026/9/15/art_104_22141.html
免责说明:本文仅用于传播科普知识,分享行业观点,不构成任何临床诊断或投资建议。本文内容不能替代专业法规或政策文件的完整阅读。如有相关需求,请以国家医保局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。如有版权等疑问,请随时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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